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查
档 须 知
1、查阅开放档案办法:本馆1966年以前的档案已向社会开放,开放数量达12万余卷,并编有开放
目录。凡本国公民和组织,持有合法证明(如身份证、工作证、学生证、介绍信等),均可利用本馆已
开放档案。
2、查阅非开放档案办法:查阅本单位形成的非开放档案,应持有本单位党委(党组)出具的介绍
信;查阅其他单位绝密级以上非开放档案,应经档案形成单位党委(党组)同意。公民和组织为学术研
究目的利用秘密级以下非开放档案,应持有所在单位党组织的介绍信,利用机密级档案,应持有市直单
位党委(党组)介绍信或经档案形成单位同意。
3、外国人或组织利用档案办法:外国人或组织利用本馆已开放档案,应持有护照和市以上外事部
门或其他主管部门介绍信。
4、港澳台同胞和华侨利用档案办法:参照第3项办理。
5、查档方式:接待查档、函电查档、预约查档。
6、查档时间:周一至周四:全天;周五上午。上午:8:30-12:00;下午:1:30-5:00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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